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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6 超越时代的设计(1 / 2)

两人已经十分相熟,林东家这边,普兰克也是常来了,自是用不着太多客套。

刚坐下闲聊了两句,就看到一张熟面孔也走了进来,身后跟着个金发碧眼的女秘书。

楚先生?

普兰克看清来者,脸上已然浮现出一丝喜色。

他此前就一直在想林东能给他拉来什么投资。

林东自己是不用说了,虽说此前已经积攒下了数亿美金身价,在耐克这两年又赚了数亿,即便不算超音速和他那支西班牙球队,林东也已经是踏足十亿美元俱乐部的顶尖富豪,但相对于他所说年产能第一阶段就要超过3—5亿,第二阶段甚至要达到年产能10亿销售额的生产线而言,他那点身价还是不够折腾的,或者说即便够,也得赌身家的程度,那人家倒不如自己开个体育品牌公司了,何必找你安德玛、还让你占51%的股权?

普兰克最开始想到的可能是三井集团,毕竟对超音速的背景他也很了解,而以三井集团的体量,投资这样一条生产线自然是小事一桩。

可问题是这些年三井集团的发展重心还是在日本国内,在开发核能源领域以及重工业、房地产这些大型项目上。

体育用品?人家兴趣真不大,况且三井寿也不过只是三井家分家一个不管事的少爷,他哥哥虽然疼爱他,但私人给他拿个两三亿玩玩球队是小事,但为了弟弟一句话就随便涉及上十亿美金的投资,想来也是不至于的,跟人家集团的发展重心不符。

但楚不凡就不同了。

软银在美国的负责人,此前就投过一次安德玛,虽然后来安德玛退市,但人家早在退市前就稳稳抛售完了手里的股票,还大赚了一笔,而这次林东把他找来……不管怎么说,这家伙是肯定投得起的,只要项目好。

普兰克赶紧站起身来迎接,他笑着看了看楚不凡身后那小秘书,开玩笑道:“楚先生这秘书换得可真频繁啊。”

“工作琐事太多,有能者居之嘛,詹妮弗比较能干。”楚不凡笑着回应,一边招呼那小秘书自己去旁边酒厅里坐,自己上前来和普兰克握了握手:“小林和我说有一個好项目,约大家见见,我一猜就是你,哈哈哈,上次从安德玛抽身之后,我可一直在关注着你们公司,做的不错,壮士断腕、东山再起,怎么,终于想出来和耐克掰掰手腕了?”

坦白说,局是林东组的,要说现在就和耐克掰手腕,普兰克自己都没敢想。

但都是人精,人家投资人都站在这里了,那总不能告诉人家说自己不行。

普兰克笑着说道:“不不不,不掰手腕,耐克这种体量,掰手腕是掰不过的,要动就得一击毙命,那就得多找帮手啊,这不是就把您给请来了吗。”

楚不凡大笑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,看了看旁边的林东:“知道你和小林上一条船了,咱客套话就不多说了,我表明一下态度。”

“我对你们和耐克的恩怨并不关心,我只是一个投资人。”

“此前我确实从安德玛那笔中赚了不少,但那并不代表着我就会将赚到的那些钱视为一种‘得还回去的人情’,我对小林的影响力有着绝对的信心。”

楚不凡说着,转头看向普兰克:“普兰克,你是我见过最有原则的商人之一,我对你的印象不坏,起码伱是一个对投资人负责的家伙,我也愿意在你身上赌一把,可是……”

“有一个负责任有能力的老板,有一个足够拥有影响力的代言人,光这两点还是不够的。”

“上次事情之后,我对体育品牌做过一些市场调查,事实证明耐克能屹立于体育品牌之巅,靠的可并不仅仅只是商业炒作,他们的研发团队也是目前体育用品领域里首屈一指的,且有着庞大的消费者数据库,对消费者的喜好、对审美的把握,对人体工学的研究等等,都不是其他体育品牌所能相比的。”

几句话就把普兰克说得有点哑口无言。

也是自己刚才太兴奋了,以至于把楚不凡当成了个傻子。

吹牛逼那种事是忽悠不了这个风投专家的,软银之所以能成为全球最大的风投公司之一,靠的绝不是‘被忽悠’和狗屎运。

而楚不凡提出的这几点恰恰正中普兰克的软肋,也是他即便东山再起了,也没敢生起半分与耐克争雄的心思的主要原因。

底蕴!知识!这些才是一个公司能遍布全球的真正核心。

否则要是光商业炒作,就算有林东这样的代言人,也顶多红一时,不可能红一世,甚至连三五年的辉煌都不可能延续。

说起来,安德玛其实也有自己的立身根本,那就是普兰克在创造这个品牌时,自己发明的‘吸汗涤纶沙线’材料,以此做的紧身衣系列风靡各高中大学,也拥有绝对的专利权。

可是,这既是安德玛最大的家底,却也是唯一的家底,与耐克比起来太局限也太少了,特别是鞋子这块儿,那是根本就没得争。

看普兰克不吭声了,楚不凡这才转头微笑着看向林东说道:“我今天愿意过来,是因为林东说他能搞定这些事,我就想听听你是怎么搞定的。”

林东也不废话,将桌子上早就被两人注意到的那几个大包裹打开,只见里面装着的是几款概念球鞋,做工不是很精细,看起来甚至有些粗糙,但却并不影响其……独特怪异的造型,让两人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。

“设计无外乎两个基本条件,其一是人体工学,让你穿着更舒服,其二则是引领潮流的审美和创意……”

林东拿起了就近的一双,那是一款看起来更符合两人习惯性审美的球鞋,也是其中最普通的一款。

整体似乎与市面上大多数流行款相当,鞋底看起来很高,有五六公分左右,软软的泡沫感让它看起来圆润饱满。

不过……它会发光!看起来荧光闪闪,配合上绿色的鲜艳色调,让它看起来相当潮。

“闪光鞋?”楚不凡笑着拿起一只,并不吝啬对之的赞美,但也毫不掩饰脸上的不屑:“很漂亮的球鞋,但这玩意儿似乎已经有点过时了,早在95年时就已经有体育用品推出过这种类型的球鞋,确实风靡了一阵子,但led灯的电池问题使得这种球鞋的使用寿命太短,当人们发现其昂贵的价格只不过穿两三个月的新鲜感后,就已经不再愿意为它的光芒再支付买单了,现在就连当初在这方面大力投入了生产线的耐克,都已经放弃了这款设计……嗯?”

他一边把玩着这鞋子,似乎发现了什么,好奇的问道:“你的LED灯装在哪里的?”

“没有!”旁边的普兰克却显然比他更先发现这一点,此时如获至宝的捧着手里这双荧光闪闪的鞋子,有些激动的说道:“这东西发光靠的不是led灯,是、是……”

“磷光橡胶。”林东笑了起来。

在另一个世界,确实有人早站在95年时就发明过安装LED灯的闪光鞋,也确实风靡过全球,但因为电池寿命的问题而被市场淘汰。

可是,这并不能抵挡人们对‘闪闪发光’的喜爱,所以才有了2012年由阿迪达斯在足球鞋上推出的反光设计,采用磷光橡胶生产出来的第一双荧光鞋,当时一经发布就在欧洲联赛那些足球巨星的引领下风靡了全球,甚至是一度威胁到了当时已经统一江山的耐克的地位。

而现在,磷光橡胶并不是什么很难找、很难生产的材料,林东不过是将这件事儿给提前了七年而已……

“它会自动吸收光源,晚上的时候会显得更亮,亮绿和亮黄是最适合它的色彩,能最大化其特点。”林东笑着说:“它不需要电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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